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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9-2021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

来源:管理员  发布于2018-08-08

理事及学会会员
  为深入推动学会系统落实市科协深改方案,按照《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工作要点(2018-2019)》部署,根据《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要求,现将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9-2021年度项目(以下简称托举项目)实施工作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范围

本期拟资助培养30名青年科技人才。分别通过市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、促进会(以下简称市学会),选拔资助创新人才;通过科技社团创新簇主责学会,从创新簇企业选拔资助创业人才。
  二、申报资格
  候选人应当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并符合以下条件:
  (一)创新人才托举
  1.学会会员,并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  2.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研事业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,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、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;
  3.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,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,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,或是推荐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;
  4.年龄不超过35岁(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,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38岁);
  5.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和科研条件,能够提供相关项目支撑人才培养;
  6.学会要联合所在单位制定三年培养计划,确定培养导师。培养导师应热爱人才培养工作,具有崇高学术声望和高尚人格风范,是相关专业知名专家,并为托举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。
  (二)创业人才托举
  1.创新簇企业里科技骨干,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;
  2.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技事业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,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、清晰的研究思路,在科技研究或者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成绩;
  3.有承担或参加国家、行业或企业重点科技项目的经历,或是推荐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;
  4.年龄不超过38岁(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,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岁);
  5.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项目平台和科研条件,能够提供相关项目支撑人才培养;
  6.学会要联合所在单位制定三年培养计划,确定培养导师。培养导师应热爱人才培养工作,具有资深的企业经历和高尚人格风范,是相关专业知名专家,并为托举人提供良好的培养环境。
  三、进度安排
  1.项目申报(8月上旬)。市科协发布托举项目通知,明确工作要求,启动申报工作。各学会要根据要求明确申报条件。鼓励各学会借托举项目建立青年人才库;
  2.确定人选(9月2日前)。市科协将制定评审规则,由学术工作委员会和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。评审会议采取现场答辩、专家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。候选人参加答辩需准备PPT,PPT内容包括:所在单位简介、候选人近两年工作经历及取得成绩、培养导师情况、三年的培养计划及打算;
  3.经费申报(9-10月)。市科协将组织申报托举项目经费,未参加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托举项目不得申请托举经费。
  四、名额和申报要求
  (一)各学会可推荐1-2人参加托举项目“创新人才托举”评选,创新簇主责学会可从创新簇企业推荐1人参加托举项目“创业人才托举”评选;
  (二)本次托举项目按照学会推荐、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,申报人需符合评选条件、填报申报材料后,经所在单位同意;
  (三)各学会请于8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)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,并将纸质版申报书按要求签名、加盖公章后快递至学会部。
  五、联系方式
  联 人:吕洁 010-82525258
  电子邮箱:bsig@sina.com
  快递地址: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

附件: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.doc